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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视域下适配新质生产力要求——打通农牧区农业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转化通道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 发布日期:2026-09-01 】

时间:2026-08-31 09:14:48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班义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不断向农业农村领域渗透延伸,生物育种、种养循环、农牧业生物制造等前沿生物技术快速迭代,这类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标志的技术形态,本质上属于先进农业生产力形态,构成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依靠现代农牧业科技激活乡土发展动能,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

唯物史观揭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就会对生产力发展起到助推作用,一旦生产关系滞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则会束缚、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向前发展。放到农牧区发展现实场景中可以看到,现阶段我国农牧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处于偏低水平,不少具备应用潜力的先进生物技术长期停留在实验室研究阶段与小规模示范基地范围内,难以规模化向广大基层农牧户普及落地,科技的现实效能没有充分释放。

造成这一现实困境,表层容易被归结为资金投入不足、农牧户接受能力有限等因素,但深挖内在逻辑可以发现,其深层根源并非单纯的资金短缺问题,而是科研导向设计、多方主体利益联结、经营风险分担等生产关系相关环节存在结构性滞后,现行部分体制机制还没有完成迭代更新,尚未形成能够充分适配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由此制约先进农牧业科技从科研端向生产端顺畅流转。从认识与实践辩证统一的唯物辩证法视角审视,当前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着 “理论认识脱离乡土生产实践” 的突出矛盾,具体体现为三重结构性梗阻,共同构筑起科技下乡的现实障碍。

其一,科研评价导向与基层生产实践需求相互脱节。高校以及各类农业科研院所现行绩效考核体系,长期存在以论文发表、专利申报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的倾向,直接造成科技研发工作“重研发产出、轻落地转化”的价值取向。大量科研项目围绕理论创新开展,研究成果更多面向学术评价,缺少面向农牧区复杂真实生产场景开展应用验证、实地调试与迭代优化的过程。很多技术在实验室条件下成效突出,可放到复杂多变的农牧生产环境之中便出现水土不服,这正是认识脱离客观实践的典型表征。科研产出和农牧民现实生产需要之间出现鸿沟,使得大量科研成果只能封存于纸面,难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效能。

其二,多方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缺失。农业科技成果下乡是一项涉及多元主体的系统工程,串联起科研主体、技术推广机构、农牧专业合作社以及广大农牧户。但在现有运行模式下,各个主体之间缺少稳定、可持续的收益共享安排,技术供给方更加看重科研成果产出,而作为技术需求方的农牧户更加关注技术投入成本、实际种养收益,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相互错位。由于缺少合理的利益分配纽带,各方难以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共同体,技术转化缺少持续运转的内生动力,技术推广常常依靠外部推动,难以形成自发扩散传播的局面。

其三,风险分担制度缺位。北疆农牧区生产经营模式高度分散,农牧业生产天然承受气候灾害、疫病冲击带来的自然风险,同时还要面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双重风险叠加之下,农牧户在采纳新技术时会表现出极强的风险规避心理。新技术的使用意味着要投入种苗、物资、学习成本,一旦遭遇灾害或行情下行,全部损失大多要由农牧户独自承担。而当前的技术推广体系之中,有效的风险缓冲、损失补偿相关制度尚不健全,缺少配套的保险、兜底保障举措,直接造成农牧户面对新技术普遍产生 “不敢用、不愿用” 的心态,主观上排斥尝试新型农牧业技术,阻碍新质生产力要素落地扎根。

辩证地看待农牧业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这一命题可以发现,技术引进、设备更新仅仅是科技兴农的起点,与之相配套的体制机制革新,才是实现长久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实践工作当中,依靠专项项目补贴推动新技术短期下乡,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种模式高度依赖外部财政输血,当项目周期结束、补贴政策退出之后,很多已经推广的技术就很难继续维持运行,无法培育出具备自我造血能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

农业新质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必然对原有生产关系、制度安排提出新的变革要求。如果仅仅聚焦技术本身做改良,不去调整不相适配的制度机制,先进生产力依旧会受到束缚。唯有主动变革那些和新质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环节,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的 “最后一公里”,理顺科研、推广、生产全链条关系,才能够真正实现农业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的可持续转化。

进一步来讲,农牧业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遭遇的转化困境,本质就是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滞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农牧业领域的集中显现。想要破解这一现实矛盾,就不能局限于技术层面小修小补,必须推进生产关系层面的系统性变革。一方面要改革现有科研评价导向,推动科研工作回归实践本位,把技术实际转化成效纳入评价体系,引导科研人员立足农牧区现实需求开展研究;另一方面要重构多方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模式,推动技术供给和需求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同时还要健全完善风险分担制度,完善农业保险、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降低农牧户尝试新技术的后顾之忧,推动农牧户从过去被动接受技术的对象,转变为主动运用新技术的实践参与者。

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要回到实践接受检验。通过上述一系列制度调整,实现认识与实践在农牧业科技转化全过程的辩证统一,以生产关系的自觉改革适配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才能够从根源上打通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的完整转化通道,让先进农牧业科技真正惠及广大农牧民,为我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源源不断注入持久动能。(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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