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致2020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来源:党务工作部 | 发布日期:2020-06-15 】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又是一年毕业季,正是青春扬帆时。难忘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值此同学们毕业离校之际,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几年来,同学们怀着求知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珍惜在校时光,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勤于实践,积极进取,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不断丰富,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学校党委为同学们的成长和进步感到高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你们即将告别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无论身在何处,请不要忘记你们的另一个身份--“共产党员”。在你们即将走上人生新起点之时,我们要向你传递来自党组织的重要提醒:毕业离校,毕业生党员必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甚至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

各位党员同志,今年五四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新时代中国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教导青年“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无论你选择继续学习深造,还是选择就业,希望你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以更加优异的学习工作成绩为党组织和母校增光添彩!

祝各位毕业生党员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中共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除继续留在学校专升本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外,其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

(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1)专升本在原二级学院的毕业生党员,由原党组织负责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同时报学校党务工作部备案。(2)专升本到学校其它学院或校外的毕业生党员,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统一登记,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调整到相应党支部,并报学校党务工作部备案。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并确认目的地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与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准目的地党组织的准确名称(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名称一致),并上报至所在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省内的,目的地党组织明确到支部(或者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关系转省外的,要明确介绍信抬头单位和去向单位的全称。

2.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省内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各党支部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发起转移申请;省外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学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开具由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统一印制的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0年6月。

3.完成接收工作。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及时到目的地党组织报到,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接收工作;如果不及时到目的地党组织报到,目的地党组织将拒绝接收;组织关系转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持纸质版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目的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给原二级学院党组织。

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1.本人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登记表后,请认真检查介绍信上姓名、身份证号码、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支部书记进行变更。

2.本人需亲自到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报到并逐级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或者委托不熟悉流程的亲属办理,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

3.留意组织关系转接的有效期。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到湖北省内单位的,一般不超过30天;转到湖北省外单位的,最长不超过90天。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者,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4.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不同。毕业生党员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材料)通过机要渠道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组织关系(不含党员档案材料)由毕业生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登记表完成接转手续。

请毕业生党员尽快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否则,按照党章规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自行脱党。预备党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如果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联系本人所在学院支部书记或者学校党务工作部(联系电话:027-87780722)。

版权所有:湖北商贸学院党委组织部   电话:027-87780722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 63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