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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手续的通知

【来源:党务工作部 | 发布日期:2019-03-22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有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一)个人递交入党申请。年满18岁的师生,向所属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所在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填写《湖北商贸学院入党申请人登记表》(见附件1),并对入党申请人跟踪培养和教育。

(二)党支部讨论。党支部经过教育培养,认为申请人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培养联系人,填写《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2)和《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三)党总支审查。各党总支审查各党支部上报的《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和《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起草《关于将XXX等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请示》(见附件4)。

(四)校党委备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关于将XXX等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请示》报送党务工作部,校党委办理备案手续。校党委备案后,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一)党支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为发展对象,填写《湖北商贸学院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和《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发展对象备案汇总表》(见附件6)。

(二)党总支审查。各党总支审查各党支部上报的《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和《湖北商贸学院确定发展对象备案汇总表》,起草《关于将XXX等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请示》(见附件7)。

(三)校党委备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关于将XXX等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请示》报送党务工作部,校党委办理备案手续。校党委备案后,各党支部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并将其列入发展计划。

请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

中共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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